9月6日,记者从郑州机场获悉,即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下调10元,降至140元,800公里以内航线保持不变,仍为80元,这是今年在燃油附加费上调四次后的首次下调。
据悉,自9月1日零时起,国内航空燃油出厂价从8月的7725元/吨下调至7610元/吨,航空公司对中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也从8月的7785元/吨燃油附加费下调至7670元/吨,降幅均为115元/吨。面对综合采购成本的下跌,航空公司也对燃油附加费进行相应的调整。记者还了解到,在本次调整中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将免收燃油附加费,使用国内客票销售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对于已购机票的消费者是否退还差额?对此,郑州机场售票处表示,此次下调后,对2011年9月6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1年9月6日(含)后的国内客票,将不退还燃油附加费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