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河南省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1.19亿元近日已下达河南省,包含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三项资金。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改善民生、尽快解决困难群众住房的现实需要,也是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的有效手段。从2008年至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87.89亿元,安排新建廉租住房28.77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4.0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31.18万户。本次下达河南省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是近年来最多的,比2011年多出6.69亿元,计划完成后,将建成廉租住房98081套,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7489户。
对于资金的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新建廉租住房,要根据现行补助标准按套均面积50平方米安排中央补助投资。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要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2012年中央财政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级补助资金要与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步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