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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租车司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编辑:杨丽 2012年03月01日 08:07:05 打印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郑州市客运管理处联合出台的《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意见》规定,今后,凡在郑州市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在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登记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正式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

  在郑州市28日召开的出租车行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新闻发布会上,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出租车司机相当一部分是外地来郑人员,由于户籍限制等种种原因,出租车司机难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郑州市这次出台的规定明确,凡在该市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在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登记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都可以申请办理,无论是哪里户口,均不受限制。

  该负责人介绍,所有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客运管理处申请,凭客运管理处开具的身份证明,到规定到相关银行办理个人开户手续。如缴存职工在《意见》实施前已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现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已转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集中封存的,可持客运管理处的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租汽车行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不再提供本人的收入证明,但贷款的月缴存额不得超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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